看護問題 不論是外籍看護或是臨時看護,看護申請問題都可以在這裡得到解答… A 外籍廠工變更住宿地點須通報? Category: 外籍廠工 一定要!! 雇主應於外國人居住地點變更後7日內,以書面向外國人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辦理通報。並向變更後所在地之縣市移民署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 未通報雇主會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 要注意的是外勞等待轉換雇主或等待班機離境期間離開原住宿地點,仍需通報住宿地點變更否則仍會被處罰。 專線電話 : 0800-678-911 Tags: 外籍廠工, 轉換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