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請返鄉,雇主可以拒絕? A 外勞請返鄉,雇主可以拒絕? Categories: 外籍廠工 外籍看護 依就服法52條說明外勞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如果無故拒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廢止雇主聘僱外國人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所以通常會協調移工返鄉時間已達到合法合情的方式。 Tag: 外勞 Post navigation Previous: 外籍看護工休假想住外面,可以嗎?Next: 請外勞開巴氏量表要找哪一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