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工、家庭幫傭忘記體檢怎麼辦?
家庭幫傭看護工體檢時間是甚麼時候呢?
2.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30個月的前後30日內要體檢。
3.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若轉換雇主、工作或重新核發聘僱許可,若是距離前一次健檢已超過一年未接受健康檢查者,雇主亦應安排移工接受健康檢查,即所謂補充健檢。
雇主若未安排外籍移工辦理健康檢查,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
2.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30個月的前後30日內要體檢。
3.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若轉換雇主、工作或重新核發聘僱許可,若是距離前一次健檢已超過一年未接受健康檢查者,雇主亦應安排移工接受健康檢查,即所謂補充健檢。
雇主若未安排外籍移工辦理健康檢查,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
針對醫師開立巴氏量表議題引發討論,外界建議聘雇看護工應該回歸市場機制,或是改用照顧管理評估量表(CMS)取代巴氏量表評估。但衛福部、 勞動部、醫學會…等團體開會討論後仍維持使用巴氏量表。但..建議勞動部簡化申請評估流程。
會中有達到幾點共識 :
1. 申請外籍看護工維持使用巴氏量表,病患申請開立巴氏量表需有看診紀錄,必須在同一醫療院所達 3 個月以上紀錄。
2. 建議勞動部簡化外籍看護工評估流程,例如現行被看護者「滿 80 歲以上」、「腦性麻痺、脊髓損傷或截肢」、「全癱、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者,及重新招募外籍家庭看護工時不需再經醫療評估。
3.建議拉長巴氏量表有效期間60 天。
外籍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目前已有超過 5 千名家庭看護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其在台工作年限不受最長 14年限制,雇主也不需繳納就業安定費。
(一)外籍看護工達到以下條件即可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1.在臺工作期間連續 6年。
2.若有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且累計工作年限達 11年 6 個月以上。
3.每月薪資達2 萬 4,000元,
4.具備語文能力資格及接受 20 小時補充訓練。
(二)聘僱外籍看護工中階技術人力流程
聘僱外籍看護工中階技術人力,其流程是雇主應先辦理國內求才,由工作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
根據主計處去年111年 8 月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結果顯示製造業缺工職缺數達 7.7 萬個,佔總職缺數 33.47%,營建工程業職缺數達 1.9 萬個,佔總職缺數 8.4%。
全國工業總會: 呼籲政府放寬產業外勞移工引進規定,應研議增加特定製程行業中關聯行業也可申請外勞,為解決國內中階技術人才需求,並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生,工總建議透過修正就業服務法提供誘因,鼓勵全球優秀外國人或華僑來臺就學,並於畢業後投入職場工作。
勞動部於 5 月 24 日預告調整聘僱移工資格,製造業將增加引進600名移工,相關產業家包含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規劃核配比率由15%調高為20%。及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台外勞,將可額外增加5%名額,但合計原有3K5級比率、附加就業安定費額外取得EXTRA核配比率,總移工比率仍不得超過40%。
1.要聘僱家庭要有3個6歲以下子女。
2.要聘僱家庭要有4個12歲以下子女,但2個要6歲以下。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 點數 |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 點數 |
|---|---|---|---|
| 年齡未滿1歲 | 7.5點 |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 1點 |
|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 6點 |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 2點 |
|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 4.5點 |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 3點 |
|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 3點 |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 4點 |
|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 2點 |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 5點 |
|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 1點 |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 6點 |
|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 不計點 | 年齡滿90歲以上 | 7點 |
外勞移工若有下列不適任情況,經勞工局驗證就可以解約終止與外勞移工間之聘僱契約。無論是外籍幫傭/看護工如果有重大缺失或有極其不當之行為者,並經縣市政府勞工局認可後,雇主亦可要求換人。
(1) 拒絕雇主合理之命令和指示。
(2) 工作不勤奮或無故拒絕工作。
(3) 詐欺,偷竊或行為不檢。
(4) 在外從事兼職工作。
(5) 打架,打人或違反中華民國法令之行為。
依就服法相關規定,外勞移工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經原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需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出國後,原雇主才可申請遞補另名外勞移工。
雇主及外勞與新雇主簽署雙方或三方合意接續聘僱日起3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書面通報,以及自合意接續聘僱的翌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申辦接續聘僱許可,始符合遞補程序。
外勞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須負責安置外勞移工,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及健保費,如果有要求外勞移工工作,也要給付薪資。但雇主經廢止聘僱許可後,由廢止聘僱許可日起,雇主即無須繳納該外勞移工的就業安定費。
外籍看護工在台工連續達6年或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每月總薪資達新台幣2萬4000元,且具備語言溝通能力及接受20小時補充訓練,或每月總薪資達新台幣2萬6000元以上,就可由雇主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廠工在臺工作6年以上或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符合薪資條件資格及技術條件,即可由雇主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未來再工作滿5年即可銜接永久居留制度。
工廠外勞移工失聯雇主需要3個月遞補期以等待人力需求;看護工雇主只需1個月等待期,遞補等待期內,勞動部將加強宣導使用長照2.0服務資源,被看護者如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第2級以上者,均可申請長期照顧及喘息服務。
為了提升移工看護的照顧技巧,保障失能者的照顧權益,政府特別提供集中或到宅的補充訓練。
1. 補充訓練可分為集中訓練 : 外籍看護工至訓練機構指定之場所及班別接受訓練。
2. 到宅補充訓練 : 授課人員至勞工主管機關核定之工作許可地提供訓練。
3. 24小時免費數位學習課程 : 提供四國語言的數位學習的照顧課程。
移工免費詢問專線 : 0800678911
外勞居留未滿183天要繳稅?
1、外勞若居留未滿183天者,其應納稅額=所得額×薪資所得扣繳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則可以適用6%的扣繳率。
1.全月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37,875 元)者,按給付額扣取 6%。
2.全月給付總額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 1.5倍(≧37,876)者,按給付額扣取 18%。
範例 : 雇主聘雇外勞A其每月薪資為3.3萬元,若A在今年度居留時間未滿183天,則為非居住者,26,400元×1.5倍(39600元)計算,因超過6%扣繳稅率的薪資上限為37,875元,所以適用18%扣繳稅率,應扣繳5940元。
PS.如果是家庭看護工或是家庭幫傭,因為雇主不是納稅扣繳義務人,雇主不會代扣稅款,外勞應自行申報,或是離境前按扣繳率申報繳納所得稅。
外勞報稅QA
Q:家庭看護護工及家庭幫傭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嗎?
A:不須由本人親自辦理,可委由雇主或人力仲介公司協助代理申報綜合所得稅。
A:所得次年6月1日後,在未經檢舉或未經調查前,自動辦理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無滯納金之處罰,但須繳納加計利息。
Q:外勞可以退稅?
A:外勞移工通常可簽署「代領退稅授權書」,由雇主或是仲介領取國稅局的退稅支票,。
Q:個人僱用之移工應於何時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A: 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期限為所得次年的5月31日,年度間如果離境不再返臺,則要在離境之前辦理申報。
延伸閱讀 : 聘僱外籍看護家庭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 1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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