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31 日

當家庭看護移工突發重大傷病,雇主除擔心看護工本身的健康問,也可能會造成家中被看護者無人照顧的困境。確保看護工獲得適當的醫療與照護,勞動部自 114 年3 月 10 日起正式啟動「家庭看護移工重大傷病整合服務」,提供即時且完善的支援機制。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看護需求提升當家庭看護移工因故遭遇重大傷病時,雇主將面臨移工的重病照料及被看護者無人照顧等困境。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家庭看護移工因故遭遇重大傷病,其所謂重大傷病係以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為主,且致無法工作者,或提供診斷證明,或經地方政府專案認定。

勞動部表示,雇主只需聯繫各地方政府的移工諮詢服務中心、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或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地方政府即會啟動服務機制,派員關懷訪視,了解移工的健康狀況及雇主的家庭照顧需求,並提供適切的轉介、諮詢與協助。

 

勞動部 27 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此次修正包括新增「廢棄物處理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適用無廠登的廢棄物處理、資源物回收處理業者,以合法登記或取得許可者為限,資格審核得實地查核,參考製造業規定基本核配比率為 20%,得外加就安費增額最高 40% ,草案也參照製造業特定製程規定,若雇主外加就業安定費 3 千、5 千、7 千、9 千元,可提高核配比率分別為 5%、5-10%、10-15%、15-20%,基本額度 20%與外加提高比率合計不得超過 40%,提高比率引進後,不得變更應額外繳納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