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22 日

台灣預計 12 月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外勞移工必須有當地國行為良好證明,始能申請簽證來台,初步規劃逐漸開放的方式,並沒有立即就引進 10 萬印度移工的規劃。

簽署 MOU 後,台印仍須透過雙方工作層級會議,討論後續開放行業數額、移工資格條件、雙邊法規調適及引進作業流程等配套,移工必須有當地良民證、無犯罪紀錄,始能申請簽證來台。 此外,對於印度移工語言能力、專業能力、學經歷及行為良好等資格條件,以及妥善規範印度移工來源地區等,勞動部均會納入審視評估,以符合我國需求。

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其中,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須符合「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之要件;同條第十二項規定:「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無不良素行之認定、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一、定明不良素行之情形及得認定無不良素行之情形。

二、定明內政部移民署為認定有事實足認無正當理由、其情可憫、出於自我防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情形,應邀請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認定之。

三、定明偵查或審判中之案件應俟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後,再行認定有無不良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