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

外勞居留未滿183天要繳稅?

1、外勞若居留未滿183天者,其應納稅額=所得額×薪資所得扣繳率。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則可以適用6%的扣繳率。

1.全月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37,875 元)者,按給付額扣取 6%。
2.全月給付總額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 1.5倍(≧37,876)者,按給付額扣取 18%。

範例 : 雇主聘雇外勞A其每月薪資為3.3萬元,若A在今年度居留時間未滿183天,則為非居住者,26,400元×1.5倍(39600元)計算,因超過6%扣繳稅率的薪資上限為37,875元,所以適用18%扣繳稅率,應扣繳5940元。

PS.如果是家庭看護工或是家庭幫傭,因為雇主不是納稅扣繳義務人,雇主不會代扣稅款,外勞應自行申報,或是離境前按扣繳率申報繳納所得稅。

 

外勞報稅QA

Q:家庭看護護工及家庭幫傭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嗎?

A:不須由本人親自辦理,可委由雇主或人力仲介公司協助代理申報綜合所得稅。

Q:逾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是否會有處罰?

A:所得次年6月1日後,在未經檢舉或未經調查前,自動辦理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無滯納金之處罰,但須繳納加計利息。

Q:外勞可以退稅?

A:外勞移工通常可簽署「代領退稅授權書」,由雇主或是仲介領取國稅局的退稅支票,。

Q:個人僱用之移工應於何時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A: 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期限為所得次年的5月31日,年度間如果離境不再返臺,則要在離境之前辦理申報。

延伸閱讀 : 聘僱外籍看護家庭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 12 萬元 

5月正逢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為減輕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租稅負擔,自 108年 1 月 1 日起,聘有外籍看護符合條件者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 12 萬元,且國稅局將自動帶入資料,免再檢附相關資料。

只要符合已以下就可申請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 12 萬元

1.聘僱外籍看護、在家自行照顧、失能等級為 2 至 8 級且使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 90日者等四種態樣;符合其中一種且綜所稅全戶適用稅率未達 20%、股利及盈餘非按 28%稅率分開計稅且基本所得額不超過 670 萬元,都可以減除長照扣除額。

民眾透過手機報稅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辦理 111 年度結算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帶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長照扣除額資料,免再檢附證明文件。不過民眾如於報稅系統自行增列長照扣除額,則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減除。以實際聘僱外籍看護工的被看護者為例,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至於入住機構全年達 90 日者,須檢附入住累計達90 日的繳費收據影本等資料。

依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規定….移工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但若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59 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得轉換雇主或工作:
一、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者。
二、船舶被扣押、沈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者。
三、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者。
四、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

 

其中第四點、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

如果外勞有不可歸責事由想要轉換雇主或工作,而雇主不同意,雙方得進行協商,並循勞資爭議處理程序處理。如果外勞以怠工方式,迫使雇主同意轉換雇主,經認定屬實,勞動部將依法廢止其聘僱許可,並令限期出國。

如果外勞有不可歸責事由想要轉換雇主或工作,雇主應依限為移工辦理轉換登記,若未能於轉換期間內順利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將處雇主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並將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如果外勞有不可歸責事由想要轉換雇主或工作,但雇主有繼續聘僱外勞的需要,但外勞要求辦理轉換雇主,這時候雇主可以先向勞動部申請外勞暫不廢止聘僱許可轉換雇主,經勞動部同意後,雇主就可為外勞移工向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登記。

 

移民署說明近期發生多起人力仲介疏忽未代其辦理延期致使逾期居留,導致外勞遭受裁罰或經限期出國,對此勞動部提醒,外勞仲介應協助外勞移工完成居留延期作業,若是延誤致影響移工權益受損,將會處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 而外勞也會被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逾期居留,處新臺幣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罰鍰,移民署並得限期出國或強制驅逐出國。

勞動部提醒,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如有接受移工委任代為辦理居留業務,應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法協助辦理。如有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影響移工權益受損而違反本法第 40 條第 1 項第 15 款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可處 6 萬元以上至 30 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 112 年 5 月 25 日預告「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 60 天。內政部修法說明,針對停留、延期停留、居留、延期居留及永久居留等相關規定,提出修正草案。外勞同時核予同外僑居留證期限之多次重入國許可,以便利外國人在臺居留期間,每次出入國無須逐次申請重入國許可。惟外籍移工仍須於每次出國前,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方能據以入國。

一、放寬外國人有在臺灣地區經許可居留或永久居留之親屬,患重病或受重傷住院需人照顧,得酌予再延長其停留期間。

二、放寬外國人申請延期居留者,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外國人年齡在18歲以上,並符合一定情形,增列其父或母為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經許可居留之我國國民,或經許可居留之香港或澳門居民者,得申請延期居留。

三、放寬來臺就學之外國人畢業後,得申請延期居留1年,有必要者,得再申請延期居留1次,總延期居留期間最長為2年。

四、放寬外國人在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學校就學之人員,其外僑居留證不受有效期間最長不得逾1年之限制。

五、增訂外國人居留期限屆滿或居留原因消失,有本辦法第3條第2項各款情形之一,並提出證明者,得酌予延長其出國期限。

112 年試辦「移工一站式服務」,國民黨立委建議就安基金委員會,應增加看護移工雇主代表「移工一站式服務」就是在外勞入境時的訓練費用會由就業安定基金進行支付,其免費提供講習期間外勞的膳宿需求;設有祈禱室供移工宗教禮拜;提供免費網路服務讓外勞移工聯絡親友。 如果移工在講習期間發生傷病或緊急事故,服務中心也會全程協助就醫及必要的照顧。

宗和來說其重點是訓練重點應兼顧移工權益及義務,尤其是遵守台灣的法律及規範,包括不可以逃逸、私接工作、連續曠職,或是違反竊盜罪、酒駕罪、無照駕駛責任、吸毒及販毒罪、傷害罪、非法入境罪,以及偷渡的風險。

只要雇主從國外新聘及聘僱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都需依新制規定,最遲應在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作業。當家事移工看護工依預定入國日入境,並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完成8小時三天兩夜入國講習後,於第3日上午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接回,當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外僑居留證,並完成職災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生活照顧入國通報等作業。

國民黨立委表示,85 歲以上老人增加多,缺少照顧老人人力,為避免犧牲婦女與剛畢業就業人口,要求勞動部對於 85 歲以上老人可以聘請看護工照顧。

勞動部表示,現在缺工主要是結構問題,因為老化非常快,再來是少子化關係;家事移工增加少是因為有長照制度以及因為疫情進來的比較少。吳怡玎進一步指出,85 歲人口增 21 萬人,社福只增加 6 萬多人,日前三總醫院發生醫療糾紛就是要求開巴氏量表申請移工,家屬付不起長照費用,家有老人或需照顧的 24 小時一天要 2-3 千元,最後付不起就變成薪水最低的來照顧,又會少一個稀缺的勞動力,大部分是婦女或是剛畢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