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廠工條件

(一)申請外籍廠工條件雇主資格 :

(1)合法工廠證明 :

 1.正式工廠登記證 :

位於工業區內,或土地、建物完全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規的合法工廠。

2.特定工廠登記證 :

針對原屬「違章工廠」但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納管、改善消防與環保,進而取得臨時合法身份者。

3.免辦工廠登記證明 :

廠房面積與電力容量未達《工廠管理輔導法》標準的小型加工廠(如廠房面積未滿 200 平方公尺)。

 

(2)特定製程(3K 產業):

3K 產業認定:

必須屬於勞動部定義之「3K」行業(辛苦 Kou、骯髒 Kitanai、危險 Kiken)。

特定製程資格:

需包含如鑄造、鍛造、電鍍、熱處理、塑膠加工、印刷電路板等特定製程。審查必須檢附「工廠生產流程圖」及「機器設備照片」,交由工業局(產發署)認定其等級(A+ 至 D 級)。

 

(二)核配比率計算機制(3K 五級制與 Extra 案)

1. 3K 五級制 : 政府根據產業辛苦程度,將製造業分為五個等級:

A+ 級 (35%): 辛苦程度最高(如鑄造業)。

A 級 (25%): 辛苦程度高(如電鍍、鍛造)。

B 級 (20%): 中等辛苦(如印染、塑膠製品)。

C 級 (15%): 一般製造(如金屬製品加工)。

D 級 (10%): 辛苦程度較低(如食品製造)。

 

2 增額進用機制(Extra 案)

計算公式如下:本比例 (3K五級制) + 增額比例 (Extra案) ,不可超過 40%。

人數計算公式計算基準: 申請當月前 2 個月之前 1 年,僱用員工勞保平均人數 × 核配比率 = 可聘用外籍勞工人數。

(三)應準備的文件 :

1.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工廠登記證影本(或特定工廠登記證、免辦工廠登記證明)。

4.國內求才證明書正本(需先在台灣公開招募勞工,證明招募不足)。

5.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由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開立)。

6.勞工保險繳費收據影本(最近一期)。

7.勞工退休金提繳費收據影本(最近一期)。

8.機器設備證明文件(財產目錄、購買發票或設備照片)。

9.最近一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書(損益表、資產負債表)。

10.工廠生產流程圖、平面圖及產品說明(名稱、用途、照片)。

11.雇主委任合約書(若委託仲介辦理)。

12.這份清單已是目前業界申請的最標準版本。

 

(四)移工管理趨勢 :

5.1 居住權益與廠房規劃勞動部現在嚴格審查移工的「生活照顧基準」。

宿舍要求: 每人居住面積不得低於 3.6平方公尺。

消防公安: 宿舍若設於廠區內,必須符合《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

5.2 外國技術人力將資深移工轉為「中階技術人力」不佔移工名額且免繳就業安定費,可降低成本、留住人才。